日前,教育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改革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下一步,“國培計劃”將集中支持中西部鄉村教師校長培訓。通過實施“示范性項目”,加強培訓團隊建設,探索培訓新模式,為各地開展鄉村教師培訓培養“種子”、打造“模子”、探索“路子”;通過實施“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對中西部地區鄉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行專業化培訓。
據悉,“國培計劃”改革工作重點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改進培訓內容,貼近一線鄉村教師實際需求,提升培訓針對性。二是創新培訓模式,推行集中面授、網絡跟進研修與課堂現場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式培訓,實現學用結合。三是加強培訓者隊伍建設,打造“干得好、用得上”的鄉村教師培訓團隊,提升各地培訓能力。四是建立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構建區域與校本研修常態化運行機制,持續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五是優化項目管理,整合高等學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幼兒園優質資源,實施協同申報,探索教師培訓選學和學分管理,形成鄉村教師常態化培訓機制。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表示,改革后的“國培計劃”打破以往各項目相對獨立實施的情況,一體設計項目,既“請出來”,又“送下去”,既進行短期培訓,又進行長期研修,既培訓骨干,又用好骨干。實施“置換脫產研修”,重點培訓一線優秀教師和教研員,打造“干得好、用得上”的鄉村教師培訓團隊,實現鄉村名師培訓鄉村教師。實施“送教下鄉培訓”,將好課送到鄉村學校,專家進行現場指導,實現鄉村教師“足不出校”接受高質量培訓。實施“教師網絡研修”,采用信息技術手段,將優質資源不斷提供給鄉村教師,實現教師培訓常態化。實施“鄉村教師訪名校”,幫助老少邊窮島鄉村教師走進東部及省會中心城市名校,開闊視野、更新理念、提升能力。實施“鄉村校園長培訓”幫助鄉村校園長提高治校能力和支持鄉村教師專業發展能力。
《通知》提出六方面的措施,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成效:一是加強統籌規劃,分步推進鄉村教師培訓。推動各省分類研制鄉村中小學教師和鄉村幼兒園教師培訓規劃,分批遴選項目區縣,分步扎實推進項目實施,并對本地鄉村教師隊伍現狀進行全面細致調研,摸清培訓需求,確保培訓針對性。
二是實施協同申報,擇優遴選鄉村教師培訓機構。推進高等學校、具備資質的教師培訓專業機構、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優質中小學幼兒園協同申報項目,確保項目落地;改革完善項目招投標機制,將周期招標與年度報審相結合,對績效考評優良的單位實行2-3年周期招標制,同時實施年度末位淘汰,充分調動機構積極性。推動高等學校整合校內培訓資源,建立與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優質中小學幼兒園的合作機制,確保培訓方案接地氣,滿足鄉村一線教師的需求。推進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實現教師培訓、教研和電教等部門的整合,強化縣級培訓能力。
三是改進培訓內容,貼近鄉村教師教育教學實際。推進各地依據國家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標準,科學診斷教師培訓需求,分類、分科、分層設計遞進式培訓課程,開展主題鮮明的培訓;同時優化課程結構,實現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專題課程與微課程的有機結合,大力開展實踐性培訓,強化教師實踐參與,幫助教師解決問題、提升技能;采取政府購買、組織開發和征集遴選等方式,形成一批滿足鄉村教師實際需求的優質培訓資源。
四是推行混合式培訓,促進鄉村教師學用結合。推動各地有效利用教師網絡研修社區,切實推行集中面授、網絡研修和現場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式培訓,促進教師邊學習、邊實踐、邊提升。
五是打造本土化團隊,服務鄉村教師區域與校本研修。推動各地建立省級教師培訓專家團隊和縣級教師培訓團隊,重點吸收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省級教師培訓專家團隊主要承擔鄉村教師培訓的項目設計、課程研制、資源開發、巡回指導和績效評價等工作,縣級教師培訓團隊主要承擔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和校本研修的組織實施工作,實現鄉村教師培訓專家培訓鄉村教師。
六是優化項目管理,建立鄉村教師常態化培訓機制。推動各地有效利用高等學校優質資源,充分整合縣域資源,建立高等學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片區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體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構建區域與校本研修常態化運行機制,持續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推行教師培訓選學,實現按需施訓;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激發教師參訓動力。
此外,《通知》還提出三方面的措施,確保國培改革到位和項目實施質量: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各地建立省、市、縣、校分工合理、責任明確的四級項目管理體系;進一步下移管理重心,建立完善“協同立項、分工負責、協作推進”的工作機制;督促各培訓院校(機構)加強統籌管理,整合優質資源,確保培訓質量與水平;組織項目區縣切實承擔起項目管理與落地的責任,充分整合教師培訓、教研和電教等部門的資源,加強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切實落實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的校本研修第一責任人制度,有力支持鄉村教師專業發展。二是健全監管評估體系。國家完善培訓機構資質標準,制定鄉村教師培訓指南,通過大數據評估、參訓學員網絡匿名評估、專家抽查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各地項目實施過程及成效進行監管評估。同時,推動各地依據相關標準,做好培訓機構遴選工作;依托現有資源,建立項目實施過程監管與績效評估信息化管理系統,監控培訓過程,有效開展培訓績效評估;重點采取專家抽查評估和第三方評估方式,對參訓學員應用實效進行評估;加強對培訓機構與項目區縣的專項督導。三是嚴格經費使用管理。督促各地根據國家相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合理配置、規范使用項目經費;加強經費使用監管,完善項目預決算,嚴格經費報銷,確保專款專用。同時,引導各地落實工作經費,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